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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木结构建筑形式(东汉--南北朝)

时间: 2012-05-30 | 来源:  | 作者:


大量的雕刻、绘画以及模拟木结构的石雕建筑,使我们对古代建筑有了形象的、较具体的认识,而不必再过多地依赖那些抽象的、含义不明的文字记载了。现在先根据现有资料归纳为几种结构形式。

1.一般构架  这是指数量最多的住宅等类规模较小的建筑。它们大多是悬山屋顶,往往在它的山面清楚地刻画出木结构的形象。大量东汉明器陶屋上普遍地表示出穿逗或抬梁构架形式,山面构架多加用中柱,跨度二或四椽。工中的一个三间厅堂,还划出了用挑梁或拱挑出屋檐的结构,四椽梁上用两个短柱承平梁,平梁之上无蜀柱,很可能是使用三角屋架。三角屋架是本时期内普遍应用的形式之一,如东汉初的朱鲔石室就刻画出了三角屋架,另一个北朝石刻画上的两个三间屋,山尖下都刻画出三角架。下方一排廊屋的大门右侧屋檐下,刻出四个梁头,它们都不在柱头上,而是放在纵向的大额方上,仍然保持着使用纵架横架相重叠的传统习惯。凡此,都说明这一时期一般房屋建筑的构架使用穿逗、抬梁、三角架、纵架和挑梁出檐等结构形式,都是传统做法的继续应用。而图16-1、2、3均可看到在外围柱间使用横方。虽然也可理解为安装门窗或编竹墙的构件,但只要注意到工不但加用横方,还在横方上加用了一根短柱,这就确实证明是加强结构的措施。这种加强使得全部外围柱子联成一个整体框架,较之各个独立的柱子要安全稳定得多。因此,也无须在转角处使用双柱了。这种做法,很可能是本时期内的一项新改进。

2.厅堂构架  这里所说的厅堂是指规模体量较大的房屋建筑。它们多为四阿或歇山屋顶,可以推想也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构架,从外观上虽然看不出构架形式,但按其柱子数量和排列形式,大概多是应用抬梁构架,而不用穿逗构架。屋面以下的结构大致可分为三种方式。第一种在柱上用斗拱承檐方及横梁。以在山东、四川的东汉墓中发现较多,均为石雕,柱高一般均2米左右,模拟木结构很真实。斗棋比例很大,都是在栌斗上用一只拱,拱两端各用一只小斗。其结合方式亦有多种:四川彭山第355号崖墓墓门,栌斗上用曲拱,檐方由拱端小斗承托叠压于棋上,中部雕出一个方头。由另一墓--第460号墓的柱拱,可以看出这种方头,是栌斗上横向短拱的出头。此短拱里端亦用小斗,应为承托横梁或横架的构件。彭山530号崖墓石柱上是转角斗拱,它由两个“半拱”交叠而成,转角斜缝上不用角拱或角梁。还有山东沂南汉墓内石柱拱上更有替木的表示。这些实例,使我们了解到东汉时柱、拱、梁、枋相结合的各种方式。

第二种是在柱头上用斗拱承通联数间的纵架。四川宜宾黄伞溪崖墓外廊是雕凿最好的一例,它的纵架是由柱额斗拱上的大额方、斗拱和上面的檐方组成的。特别是它在檐方上还雕出了一排方头或梁头,按其尺度、排列密度以及与上面的瓦当的比例关系,如果它表示的是椽头,则过大而稀少,所以可能是表示梁头,反映出它的内部应是用截面较小的材料做成较集密的横梁或横架’或者是层叠的方木。
  
第三种方式出现较后,似乎是由第二种改进而来的。它与前者的差别,只在于将纵架下的额方位置下移至柱头之间,将柱子直接联接起来,而又使得柱头斗拱直接置于柱头之上,而不是在额之上,使纵架和檐柱的联系更加密切。
   
这三种结构方式到本阶段后期时,前一种使用较少,后两种使用较多。如在云冈、龙门、麦积山、天龙山等石窟中经常可见,尤以天龙山第十六窟窟廊作于公元560年,极其忠实地雕凿出了木结构形象。以之与黄伞溪崖墓外廊相较,其结构方式是一致的,只是艺术加工显然精致得多。

3.阙的结构  自周代以来就有阙的记载,那时的阙是什么形状,如何构造的,现时还不知其详。《史记》记西汉“营未央宫,立东阙、北阙”。武帝时作建章宮,“其东则凤阙高二十余丈”。《水经注》记此阙高七丈五尺。就算是七丈五尺,也要合l9米左右,是相当高大的。据近年来西安发掘的几处西汉城门遗址及西汉末期的大建筑群遗址,看来那时的阙似乎是在夯土筑成的墩台外面包以木骨架、木屋檐。

东汉石阙保存至今的有三十处,还有大量画像砖石上刻画的阙,绝大多数都忠实地表现出木结构形式,是研究东汉木结构技术最可靠的依据。阙身表现为两层,下层正面三柱,侧面二柱,柱头有额方,柱脚有地袱。柱头上用栌斗承托三层重叠的方木,每层方木均各向外挑出少许’下两层是纵横相交平面成方格状,上一层只沿周边各用一条方木。此上为一块雕有几何图案的厚石块,可能表示着第二层阙身是很矮的阁楼,其上又有用挑梁或华拱挑出的斗拱,最上是单檐四阿屋顶。参照同类石阙如渠县无名阙上层华拱之下还有短柱,那么可以肯定是第二层阙身的柱子,它是立于层叠的方木之上的。再上,在椽子下面有一条檐方,而在高颐、绵阳等石阙上,这位置也表现为纵横相交的方木,应该也是当时通用的一种做法。高颐阙的屋顶表现为重檐形式,并且还保存了完整的基座。座的外表雕成短柱、栌斗上用方木的形象,推测它的内部应是由成排方木交叉层叠,阙身柱子即叉立于方木之上。可见当时木结构建筑的基座,也有用木构架方式的。

成都出土画像砖所画的傍院中,有个外形和阙完全相同的建筑物。它既位置在院内,当然不是作为大门的阙,也可能是观或阁,不过这对于研究结构无关紧要。此阙共为三层,上层是重檐四阿顶,下层门内刻画出楼梯,中层两面均有窗。下层、中层柱头上均刻出层叠的方木,表示出楼层的结构。同时还可以辨明带有斗拱的那一层,是比较低矮的阁楼。下层柱子极显著地向内倾斜,可以证明侧脚方法在东汉时已是普遍应用的方法。

另一个成都出土的画像砖,画出带有子阙的双阙,均为单檐四阿顶’两阙之间以单檐屋顶的门屋相连。结构形式表现得比较粗略,但两层檐身均于柱头上认真地刻画出了层叠的方木,而且正阙下层方木多达五层,所以下层檐下也是一个阁楼’连同上檐的阁楼,此阙共为三层。在当中门屋上,也刻画出两层重叠的方木’按其表现方式,是一个长条形的阁楼,是可以通达双阙下层阁楼的通路。

综上所述,阙的结构特点是柱上使用纵横相叠的方木,柱子已有显著的侧脚。这些阙的形式是如此的一致,使我们只能认为它确实是反映了当时的真实面貌,并可据以拟订出阙的结构图。而且直到北魏时壁画中虽曾有高达四层的阙,但其结构仍然未变。如敦煌石窟中许多北魏壁画及泥塑的阙,它们都极认真地在屋面或斗拱下面表示出层叠的方木。可见在这一时期中它始终是结构上的重要部分,它很可能是由井干结构发展出来的。

4.楼阁  楼阁是画像石上常见的题材之一,还有许多明器陶楼,实际是制作精细的模型。这些资料中的楼阁最高有五层,都很仔细地表现出自下至上逐层收小减低的形象。其中只有函谷关东门图的下三层,刻画出外廊。其它各例都没有外廊。这些楼应用屋檐和平坐的方式变化较多,有逐层均用屋檐及平坐;逐层只用屋檐不用平坐;或逐层相间用屋檐或平坐等等形式。平坐做法,多数系直接与下层屋檐相接,少数平坐下有斗拱承托。
   
画像石上刻画的楼阁虽多,但能表现出结构的却很少。只有沂南汉墓画像石中有一个阙门和一个仓屋,画出了纵横层叠的方木上竖立上层柱子,与石阙表现的结构相同。还有铜山的一块残画像石,保留着楼层的一角,那是用下层柱承托着上层大梁,上层柱立于大梁上,但是极可能仍然是层叠方木的做法,而被作画者所简化概括了的形象。
   
明器陶楼所表示出的屋檐下和少数平坐下使用斗拱承托,提供了一些斗拱结构形式。除了少数用华拱如函谷关外,大多数是在挑梁上用斗拱。有一斗三升斗拱,有一斗三升上加替木,有重拱上加替木,但都只有一跳,挑梁都特别硕大。转角做法,多是两面各出一挑梁。只有那个阁楼在转角出一个45°挑梁,梁头上又加一条正交的大方木,再于此方木两端各用一个一斗二升斗拱,是较少见的转角做法。
   
5.塔  塔是随着佛教传入后出现的宗教建筑,东汉末即有建塔的记载。《后汉书.陶谦传》记笮融“大起浮图祠,上累金盘,下为重楼”,其时当在公元184~193年之间。它的形式只是在重楼上加累金盘,仍是传统的木结构形式,与印度的塔全然不同。以后又有北魏在洛阳建造的九层木塔,我们将另作讨论。云冈石窟第二十一窟的塔柱,是北魏时期石窟雕刻、壁画中最真实地表现了木结构形式的塔(图25)。这座五层方塔,每层都是五间,逐层的间广、层高均小于下一层。每面用六根方柱,上三层,柱头雕有栌斗,下两层没有,可能是雕刻时所省略。栌斗上不用出跳拱,直接承托大额方。方上于柱头位置用一斗三升拱,每间中部用人字拱,角柱上每面只用半只拱,其上便是檐方、椽子。各层都是在下一层屋脊之上,便雕出上一层柱子,没有平坐。
   
根据上述外观形象,对它的结构可作如下推测:檐下枋拱结构与前述黄伞溪汉墓基本相同,应属纵架形式。所以,在塔身之内至少还应有一周纵架。塔身最上一层即在纵架上用横架承屋面,其它各层可能是在纵架上用纵横相叠的三至五层方木,以承上一层柱子并铺楼面板。由于塔身每两层之间须做屋面,上层柱位必须较下层柱收进较多,才便于安椽子,因此,上层柱只能采取叉立于层叠的方木之上的方法。这也是在东汉楼阙上所已经看到的传统做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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