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-2003 - 附录D木结构检查与维
时间: 2012-06-22 | 来源: | 作者:
D.0.1 木结构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,凡属要害部位(如支座节点和受拉接头等)均应逐个检查。凡是松动的钢拉杆和螺栓均应拧紧。
D.0.2 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两年内,使用单位(或房管部门),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(如雪季、雨季和风季前后)每年安排一次检查。两年以后的检查,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。
检查内容:屋架支座节点有无受潮、腐蚀或虫蛀;天沟和天窗有无漏水或排水不畅;下弦接头处有无拉开,夹板的螺孔附近有无裂缝;屋架有无明显的下垂或倾斜;拉杆有无锈蚀,螺帽有无松动,垫板有无变形等等。
建设单位应对木结构(特别是公共建筑和厂房建筑)建立检查和维护的技术档案。
D.0.3 当发现有可能危及木结构安全的情况时,应及时进行加固。
注:采用钢丝捆绑的方法对防止裂缝的发展无明显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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